廉洁纪律处分条例-摘抄73句
- 2023-04-29 12:44:55
廉洁纪律处分条例
1、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2、第三章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3、(四)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
4、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5、——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6、党纪国法处理
7、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8、一是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购物券(卡)等支付凭证,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
9、——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10、——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11、(二)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2、三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13、——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1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先锋和主力,迅速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5、二、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在公务活动中或工作时间违规饮酒,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违反规定乱发津补贴、奖金、实物。
16、严禁违规接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
1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18、——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19、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20、严禁收受与行使权力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
21、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2、五、严禁公款旅游和借出差、开会、考察、培训、研讨等名义变相旅游,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23、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24、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和酒后驾驶等行为,
25、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6、四、严禁借婚丧喜庆、生病住院等事宜违规收送“红包”,违规收受“校企合作”及与学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
27、——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28、严禁违规操办丧嫁娶事宜;
29、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30、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廉洁纪律处分条例
31、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2、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34、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35、六、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信巫拜神,搞封建迷信,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6、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37、——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38、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39、六是严禁赌博或以赌博形式变相收受贿赂。
40、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聚集性吃喝、餐饮浪费;
41、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42、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43、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44、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45、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46、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及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47、八、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及“红包”,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商家礼品及财物。
48、(六)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49、五是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
50、三、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以上级部门和领导关心支持为由用公款送礼,以部门之间配合支持工作为由用公款送礼。
51、(一)严禁违反规定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52、十、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53、四是严禁公款旅游。
54、一、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发表与中央、省州党委精神不一致的言论。
55、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
56、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57、严禁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奖金或福利;
58、(三)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赠送礼品、相互宴请;
59、严禁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基层与机关之间、机关部门之间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和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0、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驾醉驾;
廉洁纪律处分条例
61、第三章附则
62、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63、——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6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旅游,
65、(五)严禁借举办庆祝活动和团拜、联谊等名义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66、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67、七、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或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授意、暗示或强令财务人员开假票、报假账、涂改伪造账目凭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乱收费。
68、严禁用公款组织或接受与行使权力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参加的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69、五、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0、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71、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72、严禁借节日之机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73、一,不准收受礼品,二,不准用公款报销家人的费用,三,不准用公款请客,四,不准用出差的名义动用公款,五,不准用公款消费,六,不准借个人事情收礼,七,不准插手公家事情,八,不准上班饮酒.,醉驾,九,不准赌博,十,不准上班时干于工作无关的事情。